合肥中山医院耳鼻喉医师为大家讲解耳聋的诊断依据。全面了解耳聋有助于诊断。
对耳聋患者的诊断,需要低限度的全面的听力学评估。已如前述,以及颞骨CT和头部MRI检查。查明感音神经性聋需用前述鉴别感音性和神经性聋的试验进行检查。搏动性耳聋需要检查包括颈动脉和椎动脉的血管系统造影,以排除动脉阻塞,动脉及血管。
耳聋是听觉功能的紊乱现象也是听分析器对适宜的和不适宜的刺激所产生的反应。耳聋多属噪音,有间歇性也有持续性。有单一频率窄带噪音或白噪音等多种表现。耳聋原因很多常为某些疾病特别是重听的伴随症状。
耳聋是发生於听觉系统的一种错觉,是一种症状而不是疾病。有些人常感到耳朵里有一些特殊的声音如嗡嗡、嘶嘶或尖锐的哨声等,但周围却找不到相应的声源,这种情况即为耳聋。耳聋使人心烦意乱、坐卧不安,严重者可影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耳聋诊断的依据
1、病史与病因
(1)出生时有无(窒息、缺氧、产程过长、脐带绕颈、产伤等)。
(2)出生后有无(低体重、黄疸、早产、患病史、用药史、外伤史、接触放射线同位素、情绪刺激、噪声接触史)
(3)母亲妊娠有无用药史、患病史、保胎史、外伤史等。
(4)家族中是否有耳聋遗传史(祖父母、外祖父母、姑表、姨表三代追踪)。
2、听力检查
可用手表声试验。在用药之前,用手表试验听力,在用药过程中,还用同一块手表试验听力。要注意放表的位置,每次均应放在同一方位,且不应将表紧贴在耳部皮肤或骨头上端应使手表距耳廓有一定距离。
这样听到的声音,才是通过空气传导的声音,否则就是通过骨头传导的声音,不能如实地反映听力的实际情况。在试验中,如果发觉到用药后较用药前听力下降,则应考虑耳蜗系统中毒的可能性。(zsw)